我校校医院是大学生首诊医疗机构,参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需要治疗,应首先到学校医院就医。由于校医院条件限制,不能治疗,经校医同意后,转入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费,个人先垫付,就医后回学校卫生服务部办理报销手续,需要资料如下:
经校医同意后的转诊证明、处方、药品清单(电脑打印)、检查报告单、治疗清单、收据(报销联)。外伤病人还需各系出据证明(加盖公章)说明受伤经过。大学生因急救、抢救,未经校医同意到外就医的还需要医院急诊证明。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成都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以上资料齐全,经审核后符合成都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才能按照规定比列给予报销。
备注:
1、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成都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
2、报销地点:校卫生所一楼医保办公室
3、联系人:肖昆老师,联系电话:028—87992028,1892290761。
温馨提醒:
大学生医保卡补办注意事项:
1、医保卡遗失请带上身份证到开通了社保卡办理业务的银行网点直接办理;
2、异地医保卡在成都使用时请先到郫都区政务中心医保局办理社保卡归属地迁移。
成都工业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校卫生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