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代收保险费,录入学生参保信息。
四、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目,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备注: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应自行缴纳大学生医疗保险费)。
保险有效期入学新生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非新生保险有效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根据每年郫都区医保局下发的文件确定每年的缴费标准,2023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
六、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一)住院待遇
成都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仅供参考)
项目 险种 、 |
基本医疗保险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
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
起付线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
2021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上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即21038元,贫困人口的起付标准降低50%,即10519元。(2020年成都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076元)。 |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
无起付线 |
封顶线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20年成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593元) |
无封顶线 |
40万元 |
15万元 (治疗年度) |
报销比例 |
成年高档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 82%;三级医院68%。 |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6%。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
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 |
成年低档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3%。 |
学生儿童档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60%。 |
报销序列 |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和民政救助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录入医保两定平台进行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2、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符合报销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3、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三)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八、大学生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只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持医保卡在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
九、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到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结算时还需提供寒、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原户籍复印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