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后勤运行的安全和稳定,保持后勤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对外交往,保证后勤服务集团在夜间、节假日期间政令信息畅通,及时处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值班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后勤服务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后勤服务集团值班由集团干部综合值班和集团各部门值班组成。分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第二条 后勤服务集团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集团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岗位职责的实际需要安排本部门员工相应的值守时间。
第三条 集团办公室具体负责集团干部综合值班的安排协调、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以及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联络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集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值班安排、检查,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联络工作。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集团干部综合值班
1.集团干部综合值班由一名带班集团领导与一名集团中层干部组成。
2.值班时间为当日9:00~次日9:00。
3.值班干部工作细则(巡查校园各项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1)巡查食堂师生就餐情况;
(2)校园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3)学生宿舍情况;
(4)教学大楼情况;
(5)水电供应情况;
(6)校园环境卫生情况;
(7)及时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报带班集团领导;
(8)遇有突发事件须按照应急处理规定迅速报告带班集团领导并参与处置;
(9)遇有不能处理的事必须及时汇报值班领导或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4.负责各值班点当班情况的监督管理,夜间巡查后勤各值班点位当班情况不少于一次,各值班点位当班人员须在干部值班记录本上签到。
5.全面掌握并认真记录值班情况,如实填写值班记录本,做到真实准确、内容全面、认真清楚。
(二)集团各部门值班
1.值班人员工作细则:
(1)主动巡查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各项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2)负责处理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有异常或重大情况,值班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妥善处理好临时突发事件,稳定局面,并及时向值班干部和部门干部汇报;
(3)未能处理完的事情须向部门领导汇报或移交下一值班人员处理。
2.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完成当班各项工作,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完毕,方能离开岗位。
3.认真细致地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 值班纪律要求
1.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令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确保后勤值班工作信息准确,应对迅速,处置妥当。
2.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随时畅通。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当班时间处理私事。值班人员因故不能按照安排日期值班的,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调班或代班,值班责任由值班人员和代(调)班人员共同承担。
4.接听电话、处理事件要文明礼貌,力戒简单粗暴。
第六条 违反值班制度的责任
1.干部在值班期间未按照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作警告、领导约谈、记过、免去干部职务处理(发现不到岗履行值班职责达三次及以上的,免去干部职务)。若因未履行值班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2.部门人员在值班期间未按照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作警告、领导约谈、记过、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发现不到岗履行值班职责达三次及以上的,按严重违反单位制度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都工业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2018年3月14日